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职教热点
台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模式
  发布时间:2012/12/20   阅读:10000
    为应对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需求,满足企业界转型升级的需要,台湾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成立了职业训练局,制定发布了《职业训练基金设置管理办法》,规定职业训练局局长为基金管理运用委员会委员兼执行秘书,并限定基金用途为补助事业机构、同业公会、职业工会、分业工会联合会和中央主管机关开展职业培训。 
  台湾职业训练局在成立初期直管1个全境性职业训练中心和3个区域性职业训练中心,其业务范围包括:(1)职业训练、技能鉴定、就业服务及就业促进等综合规划事项;(2)职业训练、就业服务及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、评鉴;(3)职业训练、技能鉴定与就业辅导专业人员的资格甄审及职业训练师的发证;(4)技能鉴定的实施督导及统一发证;(5)分区、分业技能竞赛的辅导与举办全国技能竞赛及组织参加国际技能竞赛;(6)职业训练经费的筹措及核议;(7)就业安定基金的收支、保管及运用;(8)外国人聘雇的许可及管理;(9)推动国际职业训练的技术交流合作;(10)身心障碍者的职业训练、技能鉴定、就业服务、辅导安置与职业辅导评价及追踪、管理;(11)职业训练、技能鉴定、就业服务、就业促进及相关的资讯研究、分析及管理;(12)其他有关职业训练、技能鉴定、就业服务、就业促进及相关的法制研究事项。 
  职业训练中心主要从事只能发放证书的职业培训,修业期一般不超过1年。教学方式包括全日制、夜间制和部分时间制。 
  台湾职业训练局不仅自办一些培训业务,而且也委托公私立学校和民间培训机构代办一些培训业务。
      该文章摘自“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” http://www.cvae.com.cn
 
打印本页】  【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