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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快义务教育管理模式改革
  发布时间:2012/10/12   阅读:9649

全国政协委员、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李东福

全国政协委员、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李东福
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已经成为党和国家新时期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方针。近年来,山西省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但要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,还有大量工作要做,必须要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,加大力度,扎实推进。
 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省级统筹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。山西省县与县之间教育发展状况不平衡。我们既要落实县级政府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,使他们真正承 担起改善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、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的责任,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,一些贫困县单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均衡发展的目标,必须强化省级统 筹,帮助老、少、边、穷地区有效解决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。近几年,山西强化省级统筹,坚持“三个统一,两个倾斜”,即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省统一、 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全省统一、均衡发展验收标准全省统一,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、向农村倾斜。
  二是要完善机制,加大合理配置资源的力度。要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、人口变动情况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,科学规划学校布局,坚决杜绝随意撤并中 小学校;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,促进公用经费标准城乡一体化;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制,把每所学校都建成合格的学校;要建立完善 教师补充机制和交流制度,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和有效交流;要完善“远教工程”建设效用评估监测机制,强化使用效益评价;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、 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薄弱初中等制度,促进生源均衡。
  三是不断深化义务教育管理模式改革。既要落实政府统筹责任、强化基本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和一致性,同时也要鼓励各地积极创新管理模式,走特色发展 之路。近年来,山西省积极鼓励一些市县先行先试,形成了3种比较有借鉴价值的管理模式:太谷县的“盟区”管理模式、太原市的“联盟校”模式、朔州市朔城区 的“教育集团”模式。我们已经在全省进行推广,收到较好的效果。
  四是进一步完善对市、县义务教育督导考评制度。山西省近几年重点研究建立了两项制度,加强对市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考评。一项是各市推进义 务教育均衡工作年度通报制度。确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12项重要工作内容作为考评指标,以市为单位进行汇总测算,每年通报一次。第二项是均衡发展督导评 价制度。制定了义务教育标准化省级验收标准,并制定了分年度验收规划,提出了各市县达标的时间要求。通过这两项制度,有效地督促各级政府努力完成均衡发展 的目标任务。
      该文章摘自“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” http://www.cvae.com.cn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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