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通知公告
2017年助学政策
  发布时间:2017/5/22
 

松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助学政策

 

    为落实国家有关政策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,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学院针对2017年入学的新生实行以下助学政策:

1.国家奖学金。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,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在校生5--8名,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。

2.国家励志奖学金。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。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在校学生人数的3%,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。

3.国家助学金。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在校学生人数的20%,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。

4.除国家政策外,学院另设奖学金和助学金,并设有爱心基金,专门用于解决特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。

5.中西部协作计划省份(安徽、甘肃、山西、贵州、广西、河南、云南、西藏、新疆)考生,在我校就读期间学费按50%收取,并报销其寒暑假往返学校与家庭所在地区间的车费。

6.本人或父母享受低保待遇的吉林省考生,在我校就读期间学费按50%收取。

7.失去父母的孤儿免收学费、住宿费,并通过勤工俭学、助学等方式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费用。

 

 

松原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3

打印本页】  【关闭窗口